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剑骨 第62节

宁奕在修行上,如果跟周游扶摇相比,完全称不上天才,他是一个肯下功夫的人,也是一个肯去思考的人,因为他的路走起来要比周游和扶摇都要艰难,大隋天下,几乎没有比宁奕踏上修行路条件更苛刻的人物了。
  如果换一种评价标准,拿刻苦程度来评价一个人是否算得上天才,那么宁奕一定是一个天才。
  修行上无论出了什么问题,大或者小,他一定会弄清楚,问明白。
  绝不会有丝毫的遗漏。
  所以宁奕的基础非常牢固。
  他观察着体内的神性,在以一种缓慢而又不可阻挡的趋势衍生,并没有惊慌,也没有任何欣喜或者焦虑的意味,默默抬起手掌,将那柄细雪吸入掌心。
  果然。
  在自己刻意的控制之下,这些衍生出来的神性,就这么被细雪的剑骨吞噬殆尽。
  白骨平原需要“神性”作为养料。
  宁奕轻轻吐出一口浊气,如果不出意外……像后山那样神挡杀神的一剑,需要付出巨大而苛刻的代价,最有可能的,就是消耗掉数量庞大的“神性”。
  这些刚刚衍生出来的“神性”,一夜之间,竟然有了三四滴水滴的样子,宁奕眯起双眼,操纵意识,将这些神性水滴,全都被吸入白骨平原当中。
  不出预料的,毫无动静,如同泥牛入海。
  宁奕倒是笑了,“神性”是这个世界上最昂贵的东西,自己的就是自己的,别人的就是别人的,即便是无物之主,也无法占为己有……但骨笛似乎并非如此,它接纳和吸收一切的神性,大敞门户,有主人的,无主人的,全都欢迎之至。
  看来自己想要再挥出这么一剑,或者想要召唤出“执剑者”,与白骨平原里的意识沟通,还需要不少的神性。
  宁奕想到了感业寺里的那个女孩,她体内的“神性宝藏”,被挖掘出来的,绝不只是这么一些,如果不出意外,神性觉醒的速度会越来越快,到时候可就不是一滴一滴的汇聚衍生了。
  他莫名的觉得有些担心。
  不知道那个叫徐清焰的姑娘,如今过得怎么样了?
  ……
  ……
  宁奕和丫头,在小霜山收拾了一下,稍作整顿,几天之后,雪势停歇,与师姐和两位师兄简单道了个别,便将离开的念头,告知了教宗大人。
  大雪天,教宗的麻袍道者换上了一声洁白的大氅,看起来比雪还干净,恭候在山门外,不过小半个时辰,白木车厢便从歇足的地方行了出来。
  白色骏马打着响鼻,轻轻跺足。
  教宗陈懿揉搓着双手,在白木车厢里,车厢车帘被拉开,倒映出外面雪地的明亮光芒,他笑着望向一前一后上车的两人,招呼道:“宁奕先生,裴烦姑娘。”
  “教宗大人,天气古怪……冷得很,您要多加些衣服。咦,周游先生去哪里了?”宁奕有些疑惑。
  陈懿解释道:“周游先生看完葬礼,便离开蜀山了……徐藏前辈死了,先生便没有留在这里的理由。”
  宁奕能够明白,周游的确是这么一个性格的人物,徐藏放荡不羁,周游则是克制自己,风波落定之后,应该已经回到了紫霄宫,重新闭关。
  年轻的教宗看着坐上车厢的一男一女,在两个人茫然的目光当中,忽然“噗嗤”一声笑了。
  宁奕黑衫外面套着一大件黑羔裘,左右两边,云肩洁白如雪,看起来古朴又老气,像是猎户的子嗣……事实上,这件衣袍,的确是宁奕偶尔下山时候,在一家淳朴猎户那儿买到的。
  大隋南北分开,蜀山地界应该算是南人,去年甚至未曾下雪,很少御寒,宁奕当初下山买了许多,考虑到可能会下大雪,便买了这些衣服,如今迎上这场大雪,气温骤降,倒是派上了一些用场。
  裴烦跟宁奕差不多,两个人裹着一圈又一圈,臃肿的像是粽子,让陈懿忍俊不禁。
  他们跟自己不一样,修行者哪里需要穿那么多?
  修行者只需要拿星辉罩住体表薄薄的一层,大雪也好,大雨也好,都无需担忧寒冷。
  麻袍道者大多披着大氅,其实他们换上轻薄披风亦可,只不过那样行走在冰天雪地当中,实在太引人注目。
  陈懿笑着说道:“你们这算是什么?猎户出山?”
  宁奕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,摸了摸鼻子,不知道该如何回答。
  陈懿哪里知道,这两位,在西岭的时候,没少挨饿受冻。
  丫头小时候的梦想,就是在大雪时候,能够风风光光穿上过冬的衣袍,有热饭吃热水喝,有个暖和的地方能够睡觉。
  宁奕上车之后,笑着说道:“教宗大人,路途遥远,麻烦您了。”
  陈懿摇了摇头,他认真说道:“宁奕先生,不麻烦的。”
  的确不麻烦。
  这节马车,白木车厢,四角悬挂着的道宗三清铃,以及里面那个少年的身份,都注定了这一行,不会遇到任何的麻烦。
  从蜀山到大隋天都皇城,在麻袍道者不断刻画阵法加速的前提下,大约需要七八天,路途也不算如何遥远。
  重要的是安全。
  如果不是教宗愿意出手相助,宁奕说不定真的会在蜀山上再一次枯守一年。
  空中响起一声清鸣。
  宁奕掀开车厢,看到外面的雪气浩渺,有一只火红色的飞鸟,掠过长空。
  陈懿轻声说道:“这是一种很古老的鸟,名字叫‘烈麝’。”
  宁奕听说过这种鸟,永远翱翔在天空中的自由之鸟,这种鸟生性不羁,漂泊终老,几乎不可能被驯服。
  这世上所有的规矩,都无法阻碍它飞行。
  若是有猎人把它射下来,试图想要驯服它,那么它便会就此死去。
  “烈麝”的一生,就只是一场旅程,从生到死,不会回头,不会低头。
  宁奕想到了那个披着黑袍的男人,他默默合上了车帘。
  在心底轻声默念了烈麝这两个字。
  ……
  ……
  火红色的飞鸟,在大雪当中展翅。
  烈麝跨越了蜀山地界,雪气蔓延的高空当中,大风冷冽,一道又一道的火红影子,飞掠在高空之上,它们眼神凛冽,绝不回头,在寒风当中享受着生命的旅途。
  犹如一柄刀子,切开雪白,在空中划出颀长的猩红痕迹。
  大隋天下,大雪磅礴。
  一只炽烈的火红影子,飞过了大隋天下的大半疆土,它低下头颅,眼神当中带着一丝疑惑,开始减缓速度,嗅了嗅气息……风雪当中,比起刺骨的寒意,貌似还有一样极具有吸引力的东西。
  于是它开始下坠。
  穿过了雪层,来到了人间,火红的热气,喧闹的人声,高屋建瓴,红木白墙,龙鳞一般的屋脊瓦片,在雪气的穿梭下噼啪作响。
  逆着一部分人的诧异目光,它笔直穿过了人世间的喧嚣。
  所有的声音重新安静下来。
  它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追寻的东西……它甚至想要停下来前行的本能,将这里作为一生的终点。
  就在其惘然和纠结的那一刻——
  有一只细白柔嫩的手,抓住了自己。
  “小姐……这是今天的第七只了。”
  第72章 金丝雀
  金丝笼打开,烈麝惘然看着那个掀开帷帽,动作轻柔,把自己从笼中取出来的女孩,赤红色的瞳孔里,倒映着女孩如玉白皙的面容。
  它被捧在手掌心。
  天都大雪,皇城内的寒流不断,院子里却很是暖和。但檐角下的光线阴暗,导致它并不能真切看清楚女孩的容貌。
  即便是一只灵智未开的禽鸟……隔着一层薄薄的面纱,它也感受到对方的“神性”,那是诱惑自己破开云层来到这里的罪魁祸首。
  “烈麝不可被驯服”,原来只是一个谎言。
  这只烈麝十分享受地埋下头颅,轻轻啄着晶莹剔透的女孩掌心,黑暗当中,只有丝丝光明,在围绕着女孩的发丝旋转,起掠。
  它不愿离开。
  徐清焰的声音软软糯糯,咯咯笑了起来:“你呀,不想走啦?”
  烈麝温顺地以头蹭了蹭掌心,轻轻低鸣一声,它看着徐清焰那双纯净如大海的眸子,享受着这种“被宠溺”的滋味……只要能被这个女孩捧在掌心,能够多待一会,什么自由啊飞翔啊,它都不再去追求了。
  站在徐清焰身旁的侍女,面容娇嫩欲滴,端的是一副讨人喜欢的长相,可如果两者相比……就显得黯淡而又平凡,只需要凭借外貌,就可以区别主次之分。
  “小姐,算了算时候……”侍女小昭轻柔说道:“阎大夫要来了。”
  掀开半边帷帽面纱的女孩,下意识抿了抿嘴唇,抬起双臂拱了拱手,把那只捧在手里的烈麝送了出去,火红色的影子声音不舍,终究盘旋一圈,离开了小院。
  能够迎着光明飞向天空……得到自由,是一件很好的事情。
  之前的六只烈麝,迷失了方向,都被她如此送走。
  就在不远处人流当中,拎着黑木药箱的黑袍中年男人,抬起头来,看着那道消弭在雪气当中的火红疾影,面色木然,他低下头沉肩行走,穿过大街,越过小巷,从喧闹之处走过,最终来了这处小院,轻轻敲打木门。
  “哒,哒哒——”
  阎大夫来了。
  侍女的神情并不轻松,她望向小姐,得到了后者的肯定,这才前去开门。
  阎寿推开这处坐落在天都皇城最偏僻角落的小院木门,从去年的冬天开始,他每天都会来一趟,时间固定在午时初到,来替这个小院里的姑娘看病。
  不出所料的,他推开木门,目光越过面容姣好的侍女,看到了那层姗姗落下的帷帽皂纱,那个仅仅嗅着气味,就让自己有些上瘾的女孩,面容被遮得十分彻底,帷帽四周有一宽檐,檐下制有下垂的黑色丝网,长到颈部,春暖秋冻,皆是如此,即便是酷暑炽日,帷帽所遮之处,他连一丝肌肤都看不见。
  阎寿轻轻屏住呼吸,他是天都有名的医师,拿人钱财,替人消灾,他一年前收了一笔巨大金额的银子,要做的,就是来到这个院子里,替这个女孩“看病”。
  天都皇城是一个寸土寸金的地方。
  阎寿想都不用想,这个别院的主人,不愿意向自己公开身份,是因为真实的身份会吓到自己,事实上那笔巨大金额的银子已经吓到自己了……金屋藏娇这种事情,皇城里的权贵干得还少吗?
  按理来说,他只需要奉命行事便可,无须去想那么多,那种层面的大人物,自己看不到也惹不起。
  可是当阎寿第一次隔着腕袖把脉的时候,他无比讶异的发现,这个女孩竟然还是完璧之身……皇城里什么样的人都有,其中最多的一种就是衣冠禽兽,即便没有看到这个女孩的真实容貌,他也觉得这件事情十分不可思议。
  单单是女孩身上这份安静沉郁的气质,就足以让皇城里的那些贵族心旌动摇,按捺不住的先行品尝,哪里还会忍住不去采撷?
  自己已经生过无数次的冲动。
  能够保持冷静,是因为阎寿无数加一次的提醒自己,在这世界上,在天都这群人的手中,有着数之不清的,比“杀死”还要令人恐惧的手段。